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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资金可“零首付”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2日 05: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大众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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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温州5月11日电 5月11日,温州市政府及市工商局联合发布31条新政策,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创办企业注册资金可“零首付”。

  新政规定,注册资本100万元以下的内资公司(一人有限公司除外)可以申请免缴首期注册资本,公司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缴付不低于20%的注册资本,且不低于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余额仍按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在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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