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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2日 04:1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证券报 | 手机看视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4月20日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为:拟以2011年年末总股本26,34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00元现金红利(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52,680,000.00元,剩余131,879,572.82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按照2012年5月2日公告的公司《2011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5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2年5月8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2年5月11日。
根据公司于2012年1月17日和2012年5月4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情况,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除权、除息调整。
一、发行底价的调整
根据公司201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2年1月18日)作为定价基准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2012年1月18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5.72元/股,经董事会讨论决定,本次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5.15元/股。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发行底价调整为4.95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现金红利)/(1+总股本变动比例)=(5.15-0.20)/(1+0%)=4.95元/股。
二、发行数量的调整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15,800万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1,466万元人民币。
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相应调整为不超过16,457万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底价
=814,660,000/4.95
=164,577,777股。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