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5月11日,上海市政协就“稳步推进增值税制度改革”开展重点提案督办。新民网记者 袁蓉 肇嘉浜路摄
【新民网·独家报道】5月11日,上海市政协就“稳步推进增值税制度改革”开展重点提案督办。在随后的专题座谈会上,上海国税局、地税局局长顾炬介绍了上海营改增的试点情况,并表示与原实行营业税税制相比,实施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明显下降,降低了40.2%。
国务院决议从2012年1月1日起,先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等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据顾炬介绍,截至今年3月底,全市共有12.9万户企业经审核确认后纳入了营改增改革试点范围。从企业类型看,一般纳税人为4.1万户,占31.8%;小规模纳税人为8.8万户,占68.2%。截至4月份申报期结束,试点企业的应纳增值税税款累计为49.3亿元,其中一般纳税人的应纳增值税为45.2亿元,占91.7%;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增值税为4.1亿元,占8.3%。
顾炬表示,与原实行营业税税制相比,实施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明显下降,税负下降40.2%;大部分一般纳税人的税负略有下降;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负因进项税额抵扣范围增加而普遍下降。(新民网记者 袁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