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科学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是同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基础。当前,需要积极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土地资源科学合理配置。
土地利用规划问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等,是确定国土、人口、产业布局的基础性规划,对国家及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走向具有重要作用。规划在编制和实施中须注意四个方面:一是有机衔接提高科学性。在用地规模、用地结构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城乡总体规划等具有指导作用,因此,两个规划的时限应一致,在数据来源、土地分类、人口统计等技术方面应一致;两个规划与各专项规划及各类功能区发展规划应一致,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应一致。二是提高公众参与的广泛性。规划在最终审定前,编制机关应征求公众和专家的意见,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公众的认同感。三是提请本级人大审议提高权威性。建议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报国务院批准前,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并按审议的多数意见作出修改;省会(首府)城市和其他较大城市的土地利用规划,在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前,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并按审议的多数意见作出修改。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应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并按审议中形成共识的意见认真整改。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土地年度计划的处理情况,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四是严格执法增强约束性。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和技术手段并用,确保规划的约束性指标落实。同时,规范土地管理中的权力运行,实施有效监督。
完善征地制度问题。完善征地管理制度,应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解决好四个问题:一是缩小征地范围。现行法律没有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导致实践中出现了无论公益性用地还是经营性用地都普遍使用征地权的现象。在修改有关土地征用的法律法规时,应认真研究解决征地范围问题。二是规范征地程序。完善法律法规,对尊重和保护农民在征地中的话语权作出硬性规定。加大执法力度,对程序有瑕疵的用地申请暂缓审批。加强人大监督。三是合理确定征地补偿标准。应按照土地对于农民既具有生产资料功能又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并考虑土地增值收益的思路,参考土地的市场价格,合理确定补偿标准。四是落实安置政策。有些地方采取了预留发展经营用地或经营用房、部分征地补偿款作价入股参与经营等多种方式落实征地安置政策,对此应认真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