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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就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征求意见。明确出租房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单个房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征求意见稿还提出,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进行分割出租,不得按照床位出租。此外,单位承租房屋作为职工集体宿舍的,不适用该标准。(5月10日《新京报》)
其实,除改变房屋结构,可能威胁楼房安全的群租行为应受管制外,至于人家租多大的房子,一个房间摆几张床,这些是人家的私事,政府部门在这些事情上较劲,我想象不出有多大的必要性,何况这是不好管、管不好的事情。作为单位职工宿舍的出租房就不适用该标准,这其实从一个侧面证明该标准没必要、不适用。同样是出租房,一间职工宿舍可以住七八个人,其他出租房为何只能一间住两个人?
没有人愿意住得拥挤不堪,一些人沦为“蚁族”,肯定是迫不得已。穷困潦倒的“蚁族”何其多,收入微薄的农民工何其多,不知道北京市拟定的租房标准,是没有考虑到这些人的存在,还是想把他们逼出京城?
去年1月,上海市长韩正提到房价调控时说:“现在讨论如何解决住房问题的人,都是没有住房后顾之忧的人……如果政策制定者不能感同身受地理解买房人的渴求,就没有办法切实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政策制定者往往是事不关己的局外人,却去制定关乎“局内人”切身利益的政策,所制定的政策与现实难免“两层皮”。北京市拟定的租房标准何尝不是如此?制定标准的人不能感同身受“蚁族”的无奈,所以他们自以为,人均居住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一个房间居住人数不超过2人。
公共政策不能不食人间烟火,决策者不能不考虑人情世故。多一些调查研究,多一点求真务实,多从利益相关者的角度考虑问题,多体谅他们的需求和难处,这样制定的公共政策才会多一些人情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