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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合肥一女子十年前委托他人办理了结婚证,协议离婚时才知结婚证是假的。难掩愤怒,邀约朋友找当年的办证人对质,并威胁其进行赔偿。今天上午,庐阳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据指控,2011年10月31日17时许,被告人徐某在与其丈夫到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时,得知其十年前委托被害人丁某帮助办理的结婚证系假证,非常愤怒,便电话联系丁某,让其到合肥市保健院门口见面。
然后,徐某邀约被告人项某、梁某对丁某实施殴打,并以丁某帮徐某办理的结婚证系假证为由,威胁丁某赔偿徐某损失人民币5万元,并让丁某书写了一份承认假证是其办理的证明及自愿赔偿的协议。丁某按其要求写好后,便电话联系自己的干儿子储某借钱,并让储某将钱送到自家门口。
徐某、梁某、项某见丁某已借到钱,便由项某先带两名男子跟随丁某去取钱,徐某则与梁某随后相继赶到。见储某开车到来,丁某的丈夫随即报警,公安民警接警赶至将被告人徐某、梁某带回公安机关处理。项某主动投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徐某、项某、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威胁的手段,强行索要他人财物现金50000元,数额巨大,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徐某、项某、梁某等三人均当庭认罪。徐某在庭审中说,十年前,她与丈夫结婚时,未达到领取结婚证的条件,便委托丁某帮其办理结婚证。直到与丈夫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手续时,才发现结婚证是假的。“当时我情绪比较激动,很混乱,就打电话给项某和梁某了。”
截至记者发稿时止,本案还在审理中。
(鲁岩本报记者何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