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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长沙5月10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张树波)小区内报警牌招募商业广告,这引起不少居民质疑,是广告商作假还是另有隐情?广告赞助商与物业称,广告是公益类宣传,不用交纳小区入场费用。广告牌委托方――湖南省警察协会相关负责人称,由于政府未拨付报警牌制作费用,广告收入归承建单位所有。而律师介绍,与公益广告并存的商业广告不能免交管理费。
居民:报警牌招募商业广告
最近,芙蓉南路和庄小区,不少居民发现,楼道间电梯口多了个广告牌,上面标着110字样却在招募商业广告,让不少居民觉得别扭。
昨日下午,记者注意到,该报警牌上印有一枚警徽,警徽下是红色的“110”字样,另有一串A+5位数字的编号,编号暂时被一纸条遮挡。报警牌下半部写明,“报警牌广告位赞助单位,正在招募中”。报警牌中的“广告招募”让居民陈鹏心里直嘀咕,他怀疑是广告公司为防止广告牌被人损坏,特意做的广告位。
昨日,记者来到雨花区华银园小区,发现各楼栋电梯门口也安装了类似报警牌。华银园广西万怡物业戴经理称,报警牌由省公安厅统一安排,是公益宣传广告,物业公司不收取任何费用。
代理方:便民服务不用交费
记者拨通了110报警牌上注明的维护电话,对方自称是湖南宇航传媒经营有限公司。记者以客户身份咨询广告牌收费情况。该公司苏经理称 ,他们公司受湖南警察协会委托,是报警牌广告位唯一代理机构,会定期安排工作人员对广告牌进行维护。“一个广告位每月收费200元。”苏经理称,报警牌将全城覆盖,如今已安装五千余块。因为属于公益类便民服务,所以不用给物业公司交费。
警方:广告收入用于制作广告位
随后,记者咨询了湖南警察协会,该协会负责报警牌事务的赵警官称,110报警牌从年初开始安装,主要是为了让市民更准确快捷找到报警地点。赵警官解释说,政府没有拨付报警牌制作资金,“哪家公司来做,哪家公司收取相关广告费用。”
省公安厅警令部副秘书长何再荣称,对于报警牌制作,政府没有拨付专项资金,费用由承建公司垫付,广告收益归承建部门,其他部门没有任何收益,采用的是一种市场运作模式,“要求双向免费,不增加企业负担。”
湖南警察协会
湖南警察协会的前身是湖南警察学会,成立于1995年,主要组织公安研究工作、学术交流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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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与公益广告并存的商业广告应交管理费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商业广告可以与公益广告并存出现,但其审批手续须与独立商业广告一致,应当缴纳的管理费用不能因此减少和免除。《物业管理条例》第55条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