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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5月10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澳门前运输及工务司司长欧文龙第三阶段贪污案昨结案陈词时,欧文龙开腔强调并无收受大刘(刘銮雄)及罗杰承任何利益。控方指欧文龙在此阶段触犯了6项受贿和3项清洗黑钱罪,应受法律处罚,并要求终审法院充公案中涉及近3,000万元的受贿利益。
澳门检察官就氹仔伟龙马路5幅土地一案于结案陈词时指,证人作供指涉案的本港商人大刘及罗杰承至少在土地开标前数月已知悉该5幅土地将会出售,而华人置业于递交标书前数月已着手准备设计方案,加上招标时间不合常理地短,此举有利于早有准备之涉案公司,而不利于另两间竞投公司。控方并指在土地招标及评标过程中,有证据显示欧文龙与刘、罗2人均有会面及密切沟通,由此可显示欧文龙收受了贿款后,预先透露了卖地消息,令他们可提早规划,从而投得土地。
辩方律师陈词时则指在整个审讯中,控方并没有提出实质证据显示被告有预先向涉案商人透露招标消息,又指欧文龙从无向评标委员会作出指示,把涉案的土地判给大刘及罗杰承的公司。看不出被告在土地竞投前利用职权向涉案商人制造有利条件。
控辩双方完成结案陈词后,欧文龙于庭上再度开腔自辩强调并无收受大刘及罗杰承任何利益,2人亦从未向其行贿,三方只会面1次至2次,与他们无任何交往及利益往来。至于被指涉嫌收受的2,000万港元贿款,欧文龙辩称当年以Ecoline Ltd.的名义向在逃商人何明辉所有的新明辉公司提供多次顾问服务,而由于新明辉当年经常出现资金困难,因此当时新明辉知悉获得该5幅土地的承办工程时,曾向欧表示罗杰承向他承诺可先支付2,000万元的预付工程金,何亦答应收得该笔款项后便会向Ecoline偿还部分积压的服务费,因此他指该笔款项并非起诉书所指的贿款金。
审讯昨日经已完结,澳门终审法院将押后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