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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5月9日,笔者从省民政厅获悉,经国家民政部、财政部第一批审核认定,我省137名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退休干部(以下简称“军休干部”)通过住房制度改革,得到了国家下达的相应的住房保障经费。
据悉,从5月8日起,军休干部就可在各服务管理单位领取住房补贴,并办理各项手续。通过这次房改的军休干部均为省厅直属的省第一、二军休所和省军退人员服务站的军休干部,平均年龄在80岁以上。首批通过房改的137名军休干部中,80名按房改成本价、57名按经济适用住房价购买了现有住房,在扣除相关费用后,还可领取到相应的住房补贴。
多年来,军休干部一直住的都是公房,通过这次房改,不但拿到了房产证、还领取了住房补贴,有了属于自己的房子,对推进我省军休干部住房分配货币化、管理社会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作者:张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