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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记者从省青山办了解到,为推动青山工程又好又快建设,省青山办公示了全省14个市、绥中县、昌图县,省交通厅、铁路部门2012年青山工程责任人及青山工程项目情况(详见21至28版)。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建设,决定在全省实施青山工程,出台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青山工程的实施意见》,提出用5至6年时间,实施“小开荒”还林,退坡地还林,工程封育,闭坑矿山生态治理,生产矿山生态治理,公路、铁路建设破损山体生态治理,墓地、坟地整治八大工程。
2012年至2016年,青山工程计划完成治理面积894万亩,总投资180亿元。其中,“小开荒”还林161.52万亩,退坡地还林297万亩,工程封育400万亩、实施围栏1.6万公里,闭坑矿山生态治理4184座、20.68万亩,生产矿山生态治理9.56万亩,公路建设破损山体生态治理3.87万亩,铁路建设破损山体生态治理1.06万亩,墓地、坟地整治工程由民政厅组织实施。
今年,青山工程计划安排“小开荒”还林54个项目,面积161万亩;退坡地还林61个项目,面积109万亩;工程封育46个项目,面积13万亩,围栏548公里;闭坑矿山生态治理913个项目,面积4.97万亩;生产矿山生态治理187个项目,面积1.18万亩;高速公路建设破损山体生态治理28个项目,面积1.99万亩;铁路建设破损山体生态治理109个项目,面积0.81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