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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为了帮亲属的公司走出困境,在明知道违反规定的情况下,帮助亲属冒用他人身份,前后办理10余起、近800万元贷款。近日,南昌县人民检察院以违法发放贷款罪对信贷员陈某提起公诉。
在南昌某地信用社当信贷员的陈某,与江西某食品公司董事长周某(已判刑)是亲属关系。2002年,周某的公司扩大规模,急需资金,便找到陈某帮忙。因周某在信用社有贷款未还,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贷款,陈某就建议周某以别人名义贷款。周某回到公司后,收集了公司一些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私刻他们的印章,前后12次在当事人不知情和没有到场的情况下,贷款553万元。2006年底,周某又找到陈某,以他控制的另一家公司江西某贸易公司作担保,分两次贷款220万元。实际上这家贸易公司是一家空壳公司,根本没有营业场所和业务,而这些情况陈某也非常清楚。
周某领到773万元贷款后,将钱全部投入自己的食品公司,用于购买设备、兴建厂房,后因经营亏损致公司停产。案发后,周某只偿还贷款不到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