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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龙江网讯 2010年2月至6月间,被告人贾航为偿还购买彩票等欠款,谎称其经营水泥、沙石等生意,个人投资可获高额利润,取得张某等人信任,向诸多被害人借款。偿还部分旧债后,剩余赃款被挥霍。被告人贾航共作案16起,骗取17名被害人钱款合计871 560元。
泰来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贾航以倒卖水泥,合伙投资可赚取高额利润为由,在五个月时间内,从多名被害人处借款八十余万元,得款后被告人并未真正用于经营,而是购买彩票,偿还部分旧债,余款被其全部挥霍,且其无任何财产,被告人已无法归还多名被害人的财产。被告人供述称,从借款时就未想归还被害人欠款。被告人贾航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上采用虚构倒卖水泥、合伙投资等给付高额利润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判决:被告人贾航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文中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