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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黑车第一案“首领”当庭不认罪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9日 16:4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北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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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诚黑车团伙被警方扣押的黑车等。(资料图)

  非法组织百余辆黑车进行营运,非法所得200余万元,严重扰乱了本市出租车运营秩序……昨日上午,贺诚黑出租车非法经营团伙案在沙河口区法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贺诚等8名被告人犯非法经营罪,贺诚当庭不认罪,他的辩护律师也为其作无罪辩护。法院没有当庭作出宣判。

  8人被控犯非法经营罪

  昨日9时30分,贺诚等8名被告人一起出庭受审。

  法庭上,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指控贺诚等人犯非法经营罪,并认定贺诚为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认定鞠秀丽(贺诚的妻子)为主犯,检方称他们收取非法所得200余万元。

  贺诚表示不认罪。“钱是从哪来的我不知道。”贺诚说自己没有组织黑出租车队,“是大伙找的我,钱是交给我了,但我只是帮忙交罚款。 ”

  庭审中,和贺诚不同,他的妻子鞠秀丽表示认罪。但鞠秀丽说自己只是家庭妇女,没有参与犯罪,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贺诚忙不过来时,我帮忙发发短信、写写信封……”

  其他6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与贺诚的说法不同,这6人均在法庭上供述,非法营运车队对外叫“贺诚车队”,贺诚就是车队的头目。他们还表示,非法营运出租车的顶灯和车牌都是贺诚提供的,贺诚制定了一些营运纪律。

  律师辩称贺诚等人没犯罪

  根据检方指控,从2005年年底,贺诚就开始组织无营运资格的出租车车队进行非法营运。后来,孙某加入车队。 2009年至2010年8月间,经贺诚同意,肖某(在逃)、蒋某、李某、王某、邵某、刘某先后加入贺诚组织的无营运资格的出租车车队。截至2011年2月28日,该集团内共有从事非法营运活动的车辆百余辆。

  在昨日庭审中,贺诚、鞠秀丽、孙某的律师均出庭辩护。

  贺诚的辩护律师认为,贺诚的行为虽然触犯了一些规章,但并没有触犯刑法,因此不构成犯罪,属于行政处罚的范畴。他称,贺诚与车主间建立的是一种委托合同关系,不能认定贺诚是非法营运集团的组织者。该律师还表示,贺诚有检举他人犯罪的巨大立功表现,希望法院能够进行核实。其他两名律师也认为自己的当事人不构成犯罪,应该予以行政处罚。

  回顾

  东北黑车第一案

  贺诚黑车团伙组织经营规模大,黑车数量一度曾达130余台,司机人数近200人,隐秘营运时间长达5年之久。在2011年开展的打击非法营运出租车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成功破获了这个东北第一黑车团伙案件。记者张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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