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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2月25日 13: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日报
站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庭的被告席上,上海房管局原副局长陶校兴接受着庭审法官和公诉人的一次次询问。作为一起涉嫌受贿案的被告人,他既未自聘辩护律师,也拒绝了法庭为其指定的辩护律师。
陶校兴是继上海市房地局土地利用管理处原处长朱文锦、房地局原副局长殷国元之后,近年上海市房地产系统第3名落马官员。
2011年2月21日上午9时30分,当身着黑色外衣的陶校兴在法警的押解下走入庭审现场时,被告人家属中有人失声痛哭……
当庭认罪
开庭前半小时,法庭内已座无虚席。
陶校兴的家属、单位同事以及一些媒体记者都早早坐在旁听席上。由于申请旁听者人数众多,法院辟出另一间相邻法庭,让更多旁听者坐在这里通过视频直播,同步旁听庭审。
陶校兴整个庭审过程中显得十分平静,几乎没怎么说话。
《法制日报》记者发现,陶校兴对检察机关指控他犯下的所有罪名都供认不讳。在最后陈述阶段,陶校兴再次表达了自己的悔恨:“我辜负了党和人民几十年的培养,走上了可耻的犯罪道路。我认罪,希望自己能洗心革面,早日回归社会。”
检方认为,陶校兴到案后能够主动交代罪行,且全部赃款均已被追缴,可酌情从轻处罚。
由于陶校兴当庭认罪,原定持续一天的庭审在当日上午即告结束,法官宣布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