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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足青少年每月须做8小时义工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9日 14: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宁波网-宁波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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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秦羽 通讯员张良)昨天上午,在城管义工两个小时的社区服务中,小荣(化名)认真地分发城管知识宣传单,热情地向前来咨询的居民讲解义工的六大岗位。与小荣一样,昨天共有6名失足青少年参加了海曙区人民法院、海曙区司法局与市城管义工协会共同推出的“花季护航”活动。据悉,在失足青少年社区矫正中引入城管义工平台,这在全国尚属首次。

  因一念之差,一些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他们中绝大多数为初犯或偶犯。“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16周岁至25周岁的青少年犯所犯案情相对较轻,有真诚悔过表现,大多属于社区矫正范畴。”海曙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张丹表示,加强社区矫正是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为此法院决定联手司法、城管义工协会等共同开展“花季护航”活动。

  根据活动计划,海曙区人民法院向符合条件的失足青少年发放一张公益服务卡,城管义工协会工作人员详细记录青少年参加公益服务的时间、场所和服务内容,司法部门则根据青少年在公益服务中的表现给予不同程度的表彰奖励。公益服务期内,青少年每月须完成8小时义务服务。

  “以往,我们联系社区和工厂,组织失足青少年进行劳动改造,但由于监管人群广泛,活动的针对性较弱,对失足青少年群体的引导力不够。”海曙区司法局负责人坦言,城管义工中有很多热心、积极向上的市民,他们的言传身教有助于失足青少年重新认识社会、感悟人生,有利于青少年在“缓冲期”后顺利地回归社会。

  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农贵新认为,社区矫正教育与城管义工平台相结合,这既是社区矫正工作的有力创新,也是发挥公益性社团作用的一次大胆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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