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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讯(记者吴涛)船主让船长从香港偷运一批“中华”牌香烟到汕头,结果被海关查获,船长随后被判刑,但船主却一直逍遥法外。去年公安部组织的“清网”行动期间,船主余应武自首。昨日,该案在市中级法院开庭,面对检方指控,被告人余应武表示认罪。
据检方起诉,2005年11月1日,“应发8”船主余应武电话联系该船船长杨茂源(已判刑),要求杨茂源等人驾驶“应发8”船从香港偷运一批“中华”牌香烟回汕头销售,并许诺支付25%的销售利润给该船11名船员,杨茂源表示同意。次日,杨茂源与11名船员驾驶“应发8”船从汕头出发前往香港。在船上,杨茂源将协助余应武走私“中华”牌香烟及其报酬比例告知其他船员。同年11月5日,“应发8”船在香港油麻地“中流28”和招商码头正常装载了2个重柜和14个空柜后,李仕州(已判刑)在香港联系购买了749条“中华”牌香烟,藏匿于“应发8”船舶内。同年11月6日,“应发8”船返航至三门岛海关监管码头,杨茂源等仅向海关申报了正常运输的2个重柜和14个空柜,未申报藏匿的“中华”牌香烟,被海关当场查获。
检方认为,被告人余应武违反海关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在内海运输国家限制进口的货物,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余应武表示认罪,他希望法庭能对他从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