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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老年人优待服务办法》5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9日 05:1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西部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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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老年人优待服务办法》已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一周来,不少老人致电询问如何办理敬老证、怎样领取保健补贴。

  每年22亿元为70周岁以上老人发补贴

  新修订的《陕西省老年人优待服务办法》5月1日起正式施行。最大的亮点是:陕西省领取高龄生活保健补贴的老年人年龄从80岁降为70岁,65周岁以上老人可免费办理敬老优待证,并享受更多优待政策。

  据了解,全省享受高龄补贴老人的年龄由原来的80岁以上下延到70岁以上。这个规定一出,我省享受政府保健补贴的老年人将直接从60万人增加到200万人,增加了140万人。

  保健补贴发放新标准是:年满70-7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年满80-8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的补贴从50元提高至100元;年满90-99周岁的,每人每月补贴从100元提高至20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补贴从200元提高至300元。

  《陕西省老年人优待服务办法》施行后,我省每年用于高龄老人保健补贴的支出将增加18亿元,达到每年22亿元。符合领取年龄的老人可到社区申请逐级审办。

  65周岁以上老年人

  可免费办理优待证《陕西省敬老优待证》由县(区)级老龄办负责为户籍在本行政区域65周岁以上老年人办理,我省有318万多老年人因此受益。《陕西省敬老优待证》由各级老龄工作机构或者机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离退休管理部门代老年人办理,原则上不受理个人办证。

  从5月份开始,村(居)民委员会应及时将符合办理《陕西省敬老优待证》条件的老年人进行登记,报乡(镇)街道办事处汇总,县(区)老龄办审核后,将符合办证条件的老年人信息扫描并输入至《陕西省敬老优待证》信息管理系统,由省老龄办代省政府统一印制,省制证中心将印制好的《陕西省敬老优待证》分别发至设区市、县(区)老龄办统一核发。办理《陕西省敬老优待证》,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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