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新疆石河子一包工头伪造国家机关印章被判刑七年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9日 04:4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亚心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亚心网讯(记者董美玉 通讯员安秋旭报道) 因补盖公章不成,就私自扫描国家机关印章企图蒙混过关,不料却弄巧成拙锒铛入狱。近日,45岁的包工头黄某因犯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被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去年7月,某建设集团公司石河子分公司经招标取得了石河子市某行政机关扩建工程项目。取得项目后,该公司总经理赵某将工程交由被告人黄某具体实施。

  因承揽工程项目情况表不慎丢失,补办时又错过了办公时间,去年8月中旬的一天,黄某便来到石河子市区一家文印店扫描石河子建设局建筑管理办公室的印章,并将假公章印制到自制的“承揽工程项目情况表”上。

  自诩聪明,黄某这一偷梁换柱的行为被总经理赵某发现后,双方发生激烈争执。为此,黄某出具了不再干此事的保证书。

  同年9月29日,被告人黄某在扩建工程工地被抓获,被石河子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31日被依法逮捕。

  今年3月,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在开庭审理中,面对文印店店主李某等的证言、石河子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石河子市建设局证明、被告人的辨认笔录、伪造件照片等证据,被告人黄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之规定,构成伪造国家印章罪。被告人归案后自愿认罪,依法可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近日,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黄某犯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热词:

  • 黄某
  • 被告人
  • 国家机关
  • 伪造
  • 判刑
  • 包工头
  • 印章罪
  • 新疆石河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石河子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