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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频频被买卖、普通民众屡屡遭诈骗,究其原因,就是由于其背后存在着灰色的利益链。但是,个人信息泄露屡禁不止,除了经济利益驱使之外,公民信息保护意识缺乏、相关法律机制不健全、行业监管乏力等也是导致此类案件频发的重要原因。
利益驱使信息买卖盛行
“在信息时代,信息能够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导致一些不法分子置法律于不顾,通过滥用个人信息来谋取巨额利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宪法与行政法研究室主任周汉华认为。
“低成本、高收益,暴利才是信息泄露的根源。”工业和信息化部计算机与微电子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高炽扬亦有同感。正是存在恶意利用个人信息的不正当行为,才导致该产业存在一个环环相扣的利益链条,而其中的暴利诱使一些人铤而走险,从组织内部非法获取信息。
相关调查显示,黑客盗取个人信息后,可以直接侵入别人账号、邮箱而获取有用的信息,也可以打包销售。购买者主要用于网络推销、电信垃圾广告、电商垃圾邮件等。交易非常简单,在网络上有专门的地下黑客论坛或QQ聊天交易,1万个账号卖50元,而掌握这些信息的黑客,手里往往有上百万个用户信息,可以多次销售给不同的人,获利非常大。
公民信息保护意识缺乏
相关专家认为,个人信息被泄露、盗用和滥用,与许多人的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强有直接关系,他们经常会在有意无意间将个人信息泄露出去。譬如,有的人接受了陌生人的问卷调查,在对方的要求下,留下了姓名、电话、职业、工作单位等信息;还有的人在办理消费会员卡时,不假思索地填写真实详尽的个人信息,这些个人信息,有可能因为商家的管理不善或者恶意泄露而被盗用。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宇表示,目前我国互联网行业发展迅猛,但是我国网民在互联网使用过程中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还很淡薄。吴宇认为,在保护个人信息的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的情况下,提高保护意识才是杜绝个人信息泄露更为重要的方法。
他提醒说,公众在商场、宾馆等场所消费时最好不要留下个人信息,如果确有需要留下个人资料,必要时应与对方约定保密责任。在办理一些必须提供自己个人信息的社会事务时,可以与接受信息方约定保密条款,要求对方不得将个人信息透露。一旦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被泄露且造成不良后果时,应注意及时搜集证据,为维权做好准备。
互联网安全企业“奇虎360”公司副总裁石晓虹认为,当知名网站CSDN遭遇“泄密门”之后,网民掀起了一股“今天你改密码了吗”的行动,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用户个人平时对网络账户管理和信息安全不够重视。一些网民出于使用方便,对网络账户密码设置非常简单,或使用单一重复的数字密码、或使用自己名字的拼音等,使得不法分子可以轻易盗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