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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见危不救应立法处罚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9日 03: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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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西男子MOZER在东莞阻止小偷行窃遭暴打,数十人围观。目击者称,现场有两名治安队员目睹了整个殴打过程,却没有出手阻止。东莞警方调查后确认那两名制服男子并非治安员,而是城管执法队员。两名城管的主管领导、东城城市综合执法分局古副局长称,两执法队员确实没权限去管理类似治安案件,其表现并无过多不当之处。该分局不会对两名执法队员采取惩罚性处理措施。(5月7日《南方都市报》)

  两名涉事城管回应称:事发突然,他们并不知道是小偷与见义勇为者的争执,以为是简单的口角,因此只上前劝说而没有出手阻拦,待反应过来,MOZER已受伤,他们赶紧找治安员处理。但这一说法显然与目击者的讲述大相径庭,如果说一开始以为是口角的话,那在有市民上前求助时就应该了解真相了,怎么还会以“职责范围管不了这件事”为由推托呢?起码该帮着打电话报警和找治安员吧。殴打过程持续了两三分钟,但两名城管却直到殴打老外的小偷团伙离开才“反应过来”,这么慢的反应,是怎么当上城管执法队员的?

  城管执法队员并非警察或治安队员,的确没有处理治安案件的权力与职责。但作为公职人员,在犯罪分子当众逞凶时,不肯挺身而出,在市民求助时一口回绝,无疑有违职业道德,也对不起自己身上的这身制服。而其主管领导,也没有代其向社会道歉,反而主动为其开脱,虽体现了对下属的爱护之情,却增加了公众的反感,对本就不堪的城管形象来说可谓是雪上加霜。

  外籍男反扒遭殴事件本是扭转城管形象的良机,如果那两名城管执法队员能够挺身而出,阻止小偷伤人的话。面对弱势的小贩,城管可以大打出手,怎么见了小偷就成缩头乌龟了,如此欺软怕硬,公众形象怎么好得了。城管老说自己被媒体“妖魔化”,但真正在“妖魔化”城管形象的恐怕就是城管自己。能够文明执法,尽到公职人员的社会责任,又怎会有如此不堪的公众形象?

  城管见危不救,影响显然非常恶劣。这起事件提醒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公职人员的道德教育,公职人员的道德意识提高了,才能影响和带动公众的道德意识提升。有必要效法国外,设立“见死不救罪”或“见危不救罪”,将公职人员和负有救死扶伤责任的医护人员列入处罚对象,并视实际执行效果扩大适用对象范围,以督促全体公职人员切实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同时加大对见义勇为者的奖励,通过全额报销医疗费、提高伤残抚恤金标准、给予升学就业等各种优惠待遇,免除其后顾之忧,激励广大市民主动见义勇为,而不是冷漠面对求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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