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国务院:女职工产假由90天增至98天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9日 02: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光明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漫画法明

编者的话

  4月2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报从《规定》出台前后背景、意义、工会参与、特点等多方面为读者全面解读。

  NO.1【背景】原有规定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全国女职工期盼已久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经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这是我国广大女职工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民生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女职工的极大关怀,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全总女工部负责同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了《特别规定》的出台背景:

  1988年,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下称《规定》)是我国第一部综合性的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门法规,对于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障女职工的身心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之后国家又陆续颁布了《妇女权益保障法》、《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体系。《规定》施行24年来,其外部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

热词:

  • 规定
  •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
  •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 国务院总理
  • 产假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 妇女权益保障法
  • 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
  •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 特别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