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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3月起施行的《合肥市水环境保护条例》,条条河流都有“河长”管,这项举措如今有了新进展。 5月7日,合肥市公布“河长”、“段长”名单,请社会各界对他们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
公布的名单显示,合肥市南淝河、十五里河、柘皋河等18条主要入湖河流,分别由各相应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河流分段区域分别由相应乡镇、街道、园区主要负责人担任“段长”。“河长”、“段长”职责是巡查相应河道的保护与管理工作,监督治理计划与方案的落实,协调治理中的有关问题。
据悉,该市环保部门将对河(段)长制度落实情况加强督查和考核,定期通报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还将请环保志愿者等公众进行实地巡查,对河道管理情况以及河(段)长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评议。对河道问题严重,整治不力的,环保部门将进行约谈并公开曝光。(记者 夏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