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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同志:
最近我从媒体上看到,某人谎称某架飞机上安装有炸弹,要求有关部门向其银行账号汇款,否则就会引爆炸弹。后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该飞机上并没有安装炸弹,但该机场因该事件导致该航班延误几个小时,同时也导致其他航班的大面积延误。请问,曾某的行为构成了何种犯罪?其将受到怎样的刑事处罚?读者:骆先生骆先生:
曾某的行为构成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是指编造爆炸威胁、生物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为社会秩序,包括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的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等秩序,公共场所、交通秩序,以及人民群众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传播编造的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主体为一般主体。
根据我国《刑法》第291条之一规定,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广东商盾律师事务所
律师:罗如洪 黄振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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