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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市民袁先生向媒体反映:他们兄弟四人虽然都曾多次无偿献血,但八旬奶奶因重度贫血需输血缓解病情时,却被告知家人要“互助献血”才能调配到用血,这让家人感到十分不解。何以会如此?关键在于广州市2004年出台的《无偿献血者免费用血规定》,其中明确界定直系亲属仅指父母和子女,祖孙不算。(见2012年5月6日大洋网--广州日报)看来,这个规定需要改一改了。
我国于1998年颁布实施的《献血法》第十五条规定:为保障公民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但没有对直系亲属进行界定。2004年,广州颁布实施《广州市献血管理规定》,并出台了《广州市无偿献血者免费用血规定》,其中的直系亲属明确界定为父母和子女。直系亲属只界定为父母和子女,把孙子与奶奶排除在外,以至于孙子献血、奶奶输血不算“互助献血”,不仅不近人情,也是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民事法律规定,直系三代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配偶、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正因为广州市的规定缺乏法律依据和有违常理,袁先生将自己的遭遇发上微博后不到20小时,即被转发15000多次,许多网友还在留言中痛陈类似遭遇。此事经媒体报道后,也引起许多市民对广州目前供血、用血情况的高度关注,有人甚至提出“互助献血”是否已成为患者用血之前的强制要求、献血无偿为何用血有价等诸多疑问。
日前,广州血液中心主任付涌水专门接受了《广州日报》记者采访,介绍了本市献血用血情况,进行了政策解读,并指出:《献血法》实施十多年,有些条款可能已不完全适合当前形势,国家也正在组织调研,可能会对其中的一些条款进行修改。当然,广州的相关规定也会随之修改。相信,随着国家和广州政策的修改和匡正,孙子献血、奶奶输血不算“互助献血”情况定会得以改变。
(来源:中国江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