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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中院荣获周口市全民健身月活动暨健步走比赛第一名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6日 10:0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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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周口5月5日电  日前,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梁维带队参加了由周口市政府主办、市体育局承办的周口市全民健身月活动暨健步走比赛。比赛中,周口市中级法院代表队精神抖擞,斗志昂扬,顽强拼搏,表现突出,荣获第一名。

  2012年全民健身月暨市直机关春季健步走活动,是周口市政府举办的一项重要活动。周口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周单位及各县市等6000余名干部职工参加了该次比赛。周口中院对这次活动高度重视,党组书记、院长张明山指示要认真动员、组织干警参加比赛,以此带动更多的干警参加体育健身活动,同时积极向社会各界展现法院干警健康向上的良好精神面貌。

  接到周口市全民健身月活动暨健步走比赛通知后,周口中院各部门领导迅速安排,干警踊跃报名参加。在这次比赛中,周口中院共有50名干警参加比赛,全体参赛干警表现出了高度的集体荣誉感和强烈的争先创优意识,一举获得全市全民健身月活动暨健步走比赛单位第一名的好成绩。

  近年来,周口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干警文体活动的开展,在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河南省体育发展条例》精神同时,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一团、一社、三协会的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全面增强干警体格,陶冶干警情操,推动全民健身工作的深入开展。市中院健全组织,确保全面健身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体育协会,多形式,广泛地进行全民健身知识的宣传,营造良好的健身氛围,使广大干警了解全民健身的重要性;广泛发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体活动。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结合法院实际,组织开展适合法院工作人员特点的文体活动;加大投入,不断加大文体活动设施建设。在办公、办案经费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筹集专项资金,建成塑胶网球场、蓝球场、法官健康健身俱乐部,加大群体活动场地和设施建设,保障和支持文体活动的顺利开展。(张卫东 通讯员洪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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