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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铁路法院检察院移交地方 实行属地管理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6日 07: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湖北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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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日报讯 (记者罗序文、通讯员朱其敏、杨曙明)昨日下午,武汉铁路法院检察院移交协议签字仪式在汉举行,武汉铁路局所属的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武汉铁路检察分院及其下属基层院正式移交我省,实行属地管理。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永文出席签字仪式并讲话。

  吴永文表示,武汉铁路法院检察院移交地方管理,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革铁路公检法管理体制精神、进一步理顺司法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的重要举措,是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铁路法院检察院在维护铁路治安秩序、打击犯罪、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铁路大动脉畅通、加强铁路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移交地方后,铁路法院检察院管理体制和隶属关系发生变化,但工作性质没有变,要充分发挥专业法院和检察院的优势,进一步为铁路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为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贡献。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少三、省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武汉铁路局局长余卓民,分别代表移交双方签订移交协议。协议签订后,武汉铁路法院检察院在机构、人员、资产等方面实行一次性整体移交。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铁道部均派员参加了签字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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