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人民网武汉5月4日电 法官在审判工作中成绩突出,不仅获得相应的物质奖励,而且还将得到“审判质效全能冠军”的荣誉称号,在法官晋职晋级时“加分”……5月2日,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启动“金法槌杯”审判质效全能冠军评选活动,以充分调动法官办案积极性和能动性,鼓励法官爱岗敬业,全面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
该院决定,每年评先审判质效全能冠军三名,分别为刑事审判质效全能冠军、民事审判质效全能冠军和行政等其他综合审判质效全能冠军。
获评审判质效全能冠军要求,法官个人办案数、调撤案件数、优秀案件数均需在所处审判领域排名前三,且不得有因个人主观原因被上级法院发回改判案件,经评查有不合格、基本合格或因个人原因造成审执结的案件当事人上诉缠访造成不良影响,不得有超审限案件,不得在案件信息录入或归档等工作有明显瑕疵,且不得有违法违纪或其他重大过错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评选审判质效全能冠军每年年终开展一次,由各业务部门推荐,立案庭、监察室、审管办等部门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审核,政治部根据审核结果提出全能冠军候选人,报院党组讨论决定。
该院规定,获评审判质效全能冠军的,除发文通报表彰及颁发证书奖金外,在干部晋职晋级时予以优先考虑。同时,审判质效全能冠军所在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也将获得相应奖励。
“开展审判质效全能冠军评选活动是我院今年审判管理工作的一项创新。审判质效全能冠军是本院授予法官的最高荣誉。”汉江中院院长郭卫华介绍,通过一年一度的“审判质效全能冠军” 评选,能更好地激发法官“比学赶帮超”,人人争先进,同时也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在“以德为先”的基础上,重点是凭工作实绩提拔使用干部。(田豆豆 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