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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结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我省实际制定了《海南省集中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该专项行动主要有三项内容。一是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安全监督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二是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包或肢解发包的;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以及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的;三是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工程监理人员无法定资格证书从事监理活动的。
专项行动从5月至8月中旬。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5月)为自查自纠阶段。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抓紧制定实施方案,迅速层层动员部署,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面启动,督促本地区建筑施工项目参加各方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第二阶段(6月-7月)为集中整治阶段。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逐项进行梳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作出处罚,并跟踪落实。
第三阶段(7月-8月中旬)检查督导阶段。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方法、多渠道的检查督查活动,督促各单位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对排查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对开展专项行动不认真、对问题处罚不到位的,责令整改并通报批评;对工作不深入、打击不严厉、治理不彻底的监管部门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省住建厅 杨华明吴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