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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据悉,4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将贵德县及我省循化、互助、民和四县首批列入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县。全国共有13个市和74个县被确定为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市县。国家和省政府将对试点地区给予政策倾斜、优先安排建设项目资金,支持节能减排、循环经济等发展补助资金,并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生态文明建设。
贵德县自去年9月份启动“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工程申试点县”申报工作,为使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县委、县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申报工作,成立以县长为组长,主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的申报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农牧和科技局、水利局、环境保护和林业局等部门的业务骨干,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扎实开展申报工作,共编报草地保护和建设、生态畜牧业、生态农业建设、乡村旅游示范县建设、林地保护和建设、环境综合治理、水资源保护和水土保持(节水改造工程、水源地保护及人饮工程、防汛抗旱减灾)、生态文化建设及其他生态建设九大生态文明示范项目共计161个项目,总投资64.6亿元。
成功申报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县,对促进贵德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推进旅游综合示范区建设和改善民生得到巨大的支撑作用,人民群众将会享受到更多的建设成果。到2015年末,贵德县地区生产总值将达到34.36亿元,林草覆盖率达到70%以上,生态综合治理率达到80%,城镇污水处理和垃圾无害化率达90%以上,有机、绿色和无公害农产品种植面积比重大于60%,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大于0.55,II类或优于III类水质达标率和优良空气质量达标率比青海省平均水平高1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上,年均转移农村劳动力2.3万人,农民人均收入达到7174元,年均增长12%,城镇化率达到55%,生态环境灾害预案和组织机构落实80%以上生态文明建设群众满意度大于90%。 (作者:尕么多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