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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上海市环保局获悉,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的通知》的要求,上海已于1月10日开始对机动车辆有序发放国家统一的《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据介绍,全国版环保标志分绿色环保标志和黄色环保标志两大类(含副本)。“绿标”是符合环保标准车辆的简称,而“黄标”则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简称。
在上海市新注册登记的汽车,由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在办理注册登记过程中一并向车主发放环保标志;上海市已注册的在用车,须在上海市47个车辆安检机构领取环保标志;委托外省市车辆管理所进行定期检验并领取《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上海市注册登记车辆,也须回上海市机动车安检机构领取环保标志。上海市也不再为外省市号牌车辆发放环保标志。
环境保护部规定,标志发放的周期与车辆的定期安全检验周期相同。因此,为方便车主申领,上海市实行“一站式”服务,车主在对车辆进行定期检验时同步开展安全和尾气检验,从而确保车主在申领安检标志的同时可以方便地申领环保标志。
据了解,本轮发放的全国版环保标志,预计将用两年时间全部到位。在此期间,从2006年起已申领过上海市发放的上海版环保标志的机动车,即使换发成全国版黄标后,仍可以按原允许行驶的范围继续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