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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手将垃圾丢出窗外的行为并不少见。(资料片)
生活日报5月2日讯 (记者 徐佳)省城市中辖区将使用道路监控系统,监管渣土车,采取措施整治从车窗内乱扔垃圾的行为……5月2日,济南市市中区交警大队和济南市市中区城管局签订协议,对辖区进行共建共管。“主要是资源共享,联合执法。”市中区交警大队大队长段富勇表示。
交警城管联手
强化渣土车监管
“将利用交警指挥中心,对路段进行监控。”市中区交警大队大队长段富勇表示,济南市市中区交警大队和济南市市中区城管局共建共管将要在三个方面加强合作,其中就包括利用交警指挥中心的监控设施,监管渣土车的乱行乱倒。
在执法方面将联合执法,归交警管理内容,由交警管理。而对于占道经营等属于城管执法方面的问题将移交给城管执法部门。
“在交通设施的清洗方面,交警力量比较单薄,签订协议后,城管部门将及时清理。”段富勇指出,保洁员在路段上的时间比较长,可以作为信息源,对于发现交通违法情况,及时通报有很大作用。
开车乱扔垃圾
最高处以50元罚款
济南市市中区城管局局长蒋春雷表示,市中区成立了包括城管、市政、园林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内,共80人的巡查处置应急队伍,分成6个巡查小组,从5月3日起上路巡查。
“这些巡查小组的车辆上会配备行车记录仪。”蒋春雷表示,记录仪将对乱扔垃圾、占道经营、违章行车停车等行为进行抓拍。
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存在向外乱扔垃圾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66条、第89条规定,针对向车外抛撒物品的行为,可以处以最高50元罚款。
“机动车司机和乘坐者在机动车道行驶过程中乱扔垃圾,不但破坏了整洁的城市道路环境,也给清理这些垃圾的保洁员们带来极大的人身安全隐患。”蒋春雷表示,“开车时向外乱扔垃圾,由于取证难,所以面临条例监管处罚落实难的问题。”他表示,现在通过交警和城管部门合作,利用交警原有监控网络、数字化城管平台、巡查小组抓拍等方式,有望更好地克服这种取证难题。
打造微循环系统
改善老旧社区交通
“社区这块将在交通微循环,停车等方面进行探索。”市中区交警大队大队长段富勇表示,现在已经打造了铁二社区的微循环系统,今年根据市中区的统一安排对老旧社区环境提升,同时跟进,同时设计。“杆石桥办事处,舜玉路办事处,舜耕办事处都在做工作,我们会同时跟进的。”
段富勇表示,现在阳光舜城社区存在交通标线、标识缺失的情况,现在已经对交通标线初步试画,正在等办事处的整体方案。
“过去没有用的停车场,我们也在积极动员,现在已经空了四个地下停车场,希望能积极使用。”他表示,在解决小区进不来出不去的问题上,以及消防通道占用等问题上需要破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