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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讯(通讯员王强 史丽报道)4月27日,笔者从吉木乃县扶贫办获悉,今年,该县将继续享受国家“雨露计划”优惠政策,凡是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子女,每人可享受补助金1500元(其中秋季学期700元/人,春季学期800元/人)。
据了解,2011年3月,吉木乃县300名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子女在全疆首次享受由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发起的国家“雨露计划”,每人获得1000元的补助金。今年,该补助标准提高到1500元/人。
年初以来,该县扶贫办、教育局和各乡(镇)认真贯彻落实试点政策,通过宣传发动、组织申请、系统清查、电视公示等阶段工作,完成了全县范围内贫困家庭子女职业教育核查工作,共确定512名贫困家庭的学生符合“雨露计划”的要求。
截至目前,吉木乃县已落实“雨露计划”补助资金106.96万元,累计惠及1324名接受高中等职业教育或一年以上技能培训的贫困家庭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