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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日报讯(记者李冬妹 通讯员周海霞报道)如何帮助农民抵御干旱、洪水、大风、冰冻等“天灾”,将损失降到最低,近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制定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投保政策性农业保险由政府财政补助保险费用80%,投保人占20%。
据了解,巴州制定的农业政策性保险范围主要以种植业的玉米、水稻、小麦、棉花以及大豆、花生、油菜等油料作物为主,养殖业以能繁母猪、奶牛为主,同时承保公司可根据市场需求,开设工业辣椒、工业番茄等商业保险险种。
政府保费补贴占保费的80%,投保人占20%。在种植业方面,中央财政补贴40%,自治区财政补贴25%,州、县市财政补贴15%,农民自缴20%。在养殖业方面,能繁母猪保费由中央财政补贴保费总额的50%,自治区财政补贴保费总额的30%,投保人自缴保费总额的20%;奶牛保费由中央财政补贴保费总额的30%,自治区财政补贴保费总额的30%,县市财政补贴保费总额的20%,投保人自缴保费总额的20%。
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期内,如果发生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雹灾和冻害等自然灾害,由承保公司组织当地农业等相关部门人员对灾害发生地的损失情况进行实地查看,按照种植物化成本、养殖保险金额对灾害情况进行评估、确认、核损。在3个工作日内,做好定损工作,并张榜公示;7个工作日内,确保受灾赔款及时、全额发放到参保农户手中。巴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的运作模式是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基本原则是“三低一广”,即:低保费、低保额、低保障、广覆盖。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以县市为单位,由县市政府统一组织,整体推进。为确保农业政策性保险的规范运作,实施方案还从承保机构、保费筹措、建立健全防雹减灾共保体系、承保分户台账建立、认真贯彻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政策法规加强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