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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报讯 山西省环保厅日前部署全省违法排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并与环境质量改善攻坚行动、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和“绿色生态工程”相结合,强化措施,重点突破,全面推进全省环保工作。
此次专项行动的排查、督察范围是全省境内的所有排污企业,重点是未办理环评审批的违法建设项目、长期不验收的建设项目;工业企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化工厂、洗煤厂、焦化厂、钢铁厂、燃煤电厂、水泥厂以及涉重金属企业等。
重点排查、督察的流域为汾河流域、沁河流域、丹河流域、黄河及海河流域其他主要支流。
重点排查、督察的区域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大运高速公路沿线;太原市、吕梁市、晋中市、临汾市、运城市等市。
5月是专项行动督察、验收阶段,山西省违法排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将组成11个督察组,对专项行动实施情况进行督察、督办和考核、验收。
对督察中发现的典型环境违法问题和限期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整改工作进展缓慢的企业要实施挂牌督办;对排查不到位、查处不到位、监管失职的市县,要约谈政府或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对环境违法行为严重的企业和地区,要实施企业限批和区域限批。
王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