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滇森林防火条例5月起实施 普通民众不再上“一线”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8日 06:0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新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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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昆明4月26日电(马骞)云南已连续三年严重干旱,极端气候频繁发生导致防火任务加重。记者26日从云南省人大常委会获悉,《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专业扑火队将通过培训和演练成为应对森林火灾的重要力量,普通民众不再作为一线“扑打明火”人员参与其中。

  “目前,云南省有1.2万余人的专业扑火队员,以后各县、乡镇、街道办都将组建与森林防火任务相适应的森林火灾专业扑火队。”云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万勇称,森林防火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专业队伍扑救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出于科学、安全扑火的考虑,指挥机构将定期组织扑火指导员、专业扑火队和应急扑火队伍进行培训和演练,而普通民众只参与必要的后勤保障工作,不再直接参与一线明火的扑打。

  该《条例》今年3月31日经云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下月1日起施行。共6章51条,主要对森林防火工作管理体制和组织保障;防火期、高火险期、防火宣传月的确定;农事用火的监管;森林防火专用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和优先通行;法律责任等作了规定,原来施行的《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同时废止。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主任阿扎介绍,该《条例》自2010年8月开始修订,先后经过了多次部门协调、座谈、论证、调研、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等立法程序,3年间,反复修改30余次。与《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相比,新修订《条例》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森林防火责任制、森林防火组织、扑救能力建设及法律责任等内容,融入了云南多年来森林防火工作取得的成功经验,独具云南特色。

  阿扎称,新修订的《条例》为进一步提高依法治火水平,实现森林防火工作法制化提供了法律保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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