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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思、祁宏、李明、江津4名球员昨日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这昔日四大国脚于2003年为了帮助天津队保级,共收受800万元,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4人对此供认不讳。
昨日9时,4名前国脚的庭审开始,15时30分结束。一些国脚家属们出庭旁听,但不愿透露庭审细节。只有律师接受了记者采访,称4名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没有太大争议。外界曾对申思、祁宏等4人的判罚前景,普遍持乐观态度,认为可能会是缓刑。但公诉人当庭驳回了他们“主犯”(申思)、“从犯”(祁宏、江津、李明)的辩词,认为他们是“共同犯罪”,“不是每个人只对自己所拿到的200万承担法律责任,而是每个人都必须对800万承担法律责任。”
有传言称当初找到申思的人是南勇,李明的辩护律师曲柏杰否认此事:“这个案件背后的主使人不是南勇,那种说法是无稽之谈,中间人另有其人。”
据悉2003年甲A联赛最后一轮之前,天津泰达老总张义峰通过中间人王勇(音),找到当时的上海国际队队长申思,拜托他帮天津队保级,酬劳为800万人民币。申思找到江津、祁宏、李明,4人齐力低迷,导致上海国际主场1比2不敌天津泰达,前者丢掉甲A冠军,后者成功保级。赛后,几名队员从某酒店领走了各自200万元的好处费。
传说中出庭受审的张义峰、楼世芳等人并没有出现,这两个人的证言都在法庭上出具了。法庭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