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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内江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透露,为推进“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内江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已经出炉。同时《内江市“十二五”单位GDP能耗考核奖惩办法》获政府批准,通过设立奖项以及制定惩罚机制,对全市节能措施、节能目标落实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考核。
全省第六 万元GDP能耗下降4.29%
内江市发改委环资科科长肖锦辉说,根据省统计局公告,2011年内江市万元GDP能耗下降4.29%,超省政府下达目标0.59个百分点,位列全省第6名。
通过把节能降耗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县(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考核评价政府班子、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业绩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建筑节能、交通运输业节能、商业节能以及公共机构等其他领域节能。
其中公共机构能耗下降3.52%,超目标1.52个百分点;交通运输业下降1.75%,超目标0.05个百分点;一产业、建筑业、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分别下降1.7%、3.4%、1.7%。
今年目标 单位GDP能耗下降3.8%
肖锦辉分析说,长期以来内江工业中的钢铁、化工、建材等高载能产业比重大,产业结构不合理,整体技术装备差、工艺落后,工业能耗占总能耗的85%,高耗能产业占工业能耗78.2%以上,而能耗较低的第三产业占GDP比重较轻,加大了内江节能降耗工作难度。
《内江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明确了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强节能减排管理等十大举措。
根据“十二五”节能总目标和内江的实际情况,今年内江市政府确定内江节能目标为单位GDP能耗下降3.8%。其中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7%,万元建筑业增加值能耗下降3.4%,公路万元增加值能耗降低1.7%,水运万元增加值能耗降低1.7%,商业万元增加值能耗降低1.7%,公共机构人均能耗降低3.4%。
奖惩机制 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
本月,内江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内江市“十二五”单位GDP能耗考核奖惩办法》,通过考核“十二五”目标进度、分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进行考核。
对完成和超额完成目标的县(区)和市级部门,分别设立一、二、三等奖。对考核未完成的不得参加当年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暂停对该县(区)新建高耗能项目的核准和审批,并限期整改。
肖锦辉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侯超实习生高小英周燕
名词解释
单位GDP能耗
是反映能源消费水平和节能降耗状况的主要指标,一次能源供应总量与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率,是一个能源利用效率指标。该指标说明经济活动中对能源的利用程度,反映经济结构和能源利用效率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