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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7日 17: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证券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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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4月25日上午9时在亚泰大厦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人,代表股份351,833,473股(含授权委托),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57%。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会议,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注册发行不超过15亿元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351,833,4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票代表股份0股;弃权票代表股份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了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张晓蕙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亚泰集团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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