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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安排部署汛期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7日 16: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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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4月25日电 记者25日从民政部救灾司获悉,民政部近日发出《关于认真做好汛期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的通知》,对今年汛期全国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作出安排和部署。

  民政部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密切跟踪本地灾情的发生、发展,加强对灾害发生趋势的会商研判,对可能造成损失的灾害过程,要及时启动预警响应,通过手机、广播、电视、电子屏幕等途径将预警信息传送到户、到人;灾害损失数据达到响应等级的,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派出工作组,抓紧下拨救灾资金,组织调运救灾物资,确保灾害发生后24小时内救灾人员到位、救灾资金到位、救灾物资到位,各项救灾措施落实到位。

  同时,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转移处于危险区域和危险地段的受灾群众,特别要做好位于灾害风险区的敬老院、福利院、光荣院、优抚医院等民政福利及优抚机构内人员的紧急转移工作,确保群众生命安全。要及时启用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转移群众,保证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的饮用水喝、有临时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孩子有学可上,确保受灾地区人心安定,社会秩序稳定。

  针对救灾资金的管理使用,民政部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资金拨付程序,简化拨付手续,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严格款物使用范围和程序,定期公布资金分配、使用和发放等情况,主动接受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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