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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记者从《西藏自治区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医疗救治工作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根据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西藏自治区主席白玛赤林为做好全区先心病儿童救治工作做出的重要批示精神,《西藏自治区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医疗救治工作实施方案》于2012年4月18日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以藏政办发[2012]35号文发布。
儿童先心病免费医疗救治工作是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和德政工程,关乎千万患病儿童的健康和家庭的幸福,是减轻城乡居民重大疾病负担的重大举措,是探索建立农牧区居民和城镇居民重大疾病保障办法的重要实践。
方案的救治原则是:“先心病患儿发现一例、治疗一例”。该方案明确了近期目标和长期目标任务。近期目标是在援藏省(市)和中央企业的支持、其他企业和慈善组织的赞助下,二年内基本完成全区城、乡0-18岁所有类型具有手术指征和介入治疗指征的儿童少年先心病患者免费救治。长期目标是建立儿童先心病免费救治工作长效机制,提高西藏自治区各级医疗机构儿童先心病筛查、救治能力和水平。
方案还明确了患儿在医疗救治产生的费用。送往区外救治的先心病儿童医疗救治费用由承担救治任务的援藏省(市)和中央企业及其他企业、慈善组织承担。区内先心病儿童医疗救治实行接诊绿色通道,救治费用采取先住院治疗,后结算费用的办法,由地(市)卫生局、人社局按照现行制度分别结算,不足部分从企业和社会募捐及医疗救助经费中补助。筛查、确诊工作经费由各地(市)、县级财政承担。农牧民、城镇低保户和企业困难家庭患儿及患儿监护人的区内外交通及生活补助费由西藏自治区财政承担。标准为:在区内救治的患儿按每人(含监护一名)1600元标准补助,转送区外救治的患儿按每人(含监护一名)8000元标准补助。
实施方案规定按照对口支援的原则,各援藏省(市)、中央企业及其它企业、慈善机构可以派专家提前进入受援地(市)、县,帮助开展儿童少年先心病筛查工作。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和西藏军区总医院为区内救治医院。
据了解,目前西藏自治区有先心病患儿约1万多人。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国家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和社会各界的无私援助下,西藏自治区积极开展先心病儿童救治工作,目前已免费救治了3000多名患儿,但仍有近7000多名先心病患儿需要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