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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闵凌欣) 记者从省高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去年,我省各级法院共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民事一、二审案件2144件,同比上升30.89%。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期间,共判决生效案件151件221人,其中被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有28人,重刑率为12.67%。
在开展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各地不断探索完善调解工作新机制。福州中院在审理北京网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福州五区八县的65家网吧侵犯著作财产权纠纷系列案件中,针对案件当事人多、涉及面广、部分被告抵触情绪强烈的特点,在庭前、庭中、庭后结合案情发展及时疏导当事人情绪,最终促成这一系列案件的成功调解。2011年,全省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一审调解、撤诉率达55.85%,二审调解、撤诉率达36%。
建立全省适用的知识产权审判技术专家库。省高院在1999年建立的知识产权特聘专家库的基础上,经过严格挑选,聘用了来自机械、计算机、通信、化工、医药等11个专业领域的42名专家,并制订了《关于知识产权审判技术咨询专家管理办法(试行)》。
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良性互动长效机制。厦门中院与厦门市6个行政机关联合制定《关于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良性互动机制实施意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实现了信息沟通交流的常态化。该院曾就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厦门星级酒店购物场所普遍存在销售假冒知名品牌商品的现象,向工商部门发出司法建议,由此引发工商局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
作者:闵凌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