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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占用公共停车位每个罚款100元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7日 04: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生活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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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4日,我省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在济南举行,记者与会获悉,城市道路拥堵问题已经开始从济南这样的大城市向县(市)发展。为加强管理,我省交管部门将实行一系列举措。

  截至今年3月底,我省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2192余万辆,驾驶人达1794万余人,其中汽车驾驶人1542万余人,近5年全省机动车平均年增加142万辆,而道路通车总里程最近一年较上年仅增加4000公里,而且主要是公路里程,城市道路增加很少。

  省交警总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秩序支队支队长张成远表示,下一步各城市不仅要优化路网、打通断头路,还将整治违法停车。对没有在划定泊车位的道路上停车,将会继续采取拍照、拖车等处罚。而对将公共停车场所挪为他用或者占用公共停车场的,依据相关规定,将按照每个停车位100元的标准进行处罚。

  除了拥堵问题,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也日益引发关注,而校车等重点车辆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据介绍,我省将大力推广淄博支队“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监管平台”建设经验,结合交通部门开展的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建设,积极推动在校车、“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使用卫星定位动态监控系统。

  2011年,全省道路监控公路里程达到2万余里,基本完成京台、京沪、青银高速省内段的泉城监控系统建设。今年,我省将继续加快高速公路、国省道公路电子监控建设,京台、京沪、青银高速公路全程监控系统将尽快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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