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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4月24日讯记者郄建荣一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计划已下达。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在今天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表示,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年度完成情况纳入地方各级政府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并根据考核情况实行奖优罚劣。
“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建设4亿亩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如何确保实现?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司长董祚继表示,要加快编制实施地方各级土地整治规划,将目标落实到具体的工程、项目和地块;此外,每年国土资源部将会同财政部制订全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计划,下达各省(区、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年度建设任务。
董祚继说,“十二五”期间,通过土地整治,将补充耕地2400万亩。同时,将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稳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他表示,按照《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复垦率达到35%以上,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及时复垦。
耕地司副司长闫刚介绍说,土地整治前,要按照确权在先的原则,做到四至界址清楚、地类面积准确、权属手续合法,没有产权纠纷。土地整治中,涉及土地权属调整的,要在尊重权利人意愿的前提下,及时编制、公告和报批土地权属调整方案,组织签订权属调整协议,并确保调整结果公开、公平、公正。
土地整治后,要依法确定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等土地相关权利,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更新地籍调查等相关图件、数据库和统计台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