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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济南消息(通讯员 刘军生 记者 李世武)昨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了2011年审理生效的十个典型知识产权案件,其中包括备受关注的“三联”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案。
2003年,山东三联集团与其控股的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允许后者在家电领域无偿使用“三联”商标,如果三联集团拟放弃“三联”商标,应事先通知郑百文,并无偿转让。后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三联商社并在上交所恢复挂牌交易。2008年2月,国美成为三联商社的实际控制股股东。2008年6月,三联集团将“三联”商标转让给山东三联家电有限公司,三联商社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停止转让行为,并要无偿获得“三联”商标。法院审理后认为,三联商社获得“三联”商标使用权是基于三联集团公司对其控股关系,当三联集团丧失第一大股东地位后,涉案合同目的已无法实现,因此“三联”商标转让第三人并无不当,最终驳回了三联商社的诉讼请求。
十大知识产权案件:
1、山东水泊焊割公司焊接设备专利维权案
2、典发公司“千页豆腐”外观设计专利系列维权案
3、“中国重汽”商标维权案
4、“三联”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案
5、“湘鄂情”与“湘鄂情怀”商标诉争案
6、北京天语同声公司制止KTV歌厅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7、广东原创公司“喜羊羊”著作权维权案
8、“拉线位移传感器”商业秘密维权案
9、山东高机公司制止网络搜索引擎不正当竞争案
10、“美人榆” 观赏树木植物新品种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