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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4月25日消息:4月12日,由青浦区检察院督促起诉的夏阳街道办事处诉顾某环境污染责任纠纷案在顾某服刑的青浦区看守所内开庭审理,最终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顾某赔偿夏阳街道办事处5400元污染治理费用。这是上海检察机关督促起诉的全市首例环境污染案件。
2010年4月,被告人顾某在青浦区注册成立了上海滕菲贸易有限公司,主要对外销售化工产品及原料等,同时也非法经营销售柴油等燃料油。2011年4月11日,被告人顾某故意将收购来的废油中不能再使用的残液先用水稀释后,全部倾倒在自己工厂的空地上,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被告人顾某因犯重大环境污染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该案刑事判决后,青浦区检察院发现,顾某污染环境案造成了公共财产损失38万余元,但是相关受损单位并未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青浦区检察院开展督促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