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司机开车门致路人一死一伤 犯交通肇事罪获刑事处罚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8日 02: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东方网4月7日消息:急于下车买烟的轿车司机王某未注意路面情况,突然打开车门,撞倒恰巧从车边经过的一辆电动自行车,导致车上两人一死一伤。日前,经黄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决王某犯交通肇事罪,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同时,被害人家属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2011年10月18日下午,王某驾驶轿车行至本市黄家阙路大林路口,将车辆停靠在道路右侧的非机动车道上,打开驾驶室车门,欲去附近小店买烟。不巧,一辆电动自行车正由北向南驶来,骑车的顾某和后座的侄女来不及避让,连人带车重重摔倒在地。顾某头部着地,经抢救无效死亡,侄女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王某应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这样的意外在本市并非首次发生,本报也曾报道过,一名残疾人驾驶残疾车时,被一扇突然打开的轿车门撞倒导致死亡。承办检察官指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遵守以下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过”。本案中,王某开门的行为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并导致事故发生,因此,构成交通肇事罪。

热词:

  • 交通肇事罪
  • 刑事处罚
  • 车辆
  • 买烟
  •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 开关
  • 提起公诉
  • 临时停车
  • 王某驾驶
  • 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