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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与普通隐形眼镜一样,属于较高风险的医疗器械产品,使用不当可能对眼睛造成伤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提醒,消费者不要到没有取得隐形眼镜经营资质的商铺购买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不要购买未经注册的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如发现无证经营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经营未经注册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的情况,可拨打9600111(12331)进行举报。
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本月起,该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俗称“美瞳”)专项治理工作,取缔、查处违法生产、经营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的单位和业户,进一步规范此类产品的市场秩序。
据了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公告,将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纳入医疗器械管理,将该类产品的经营许可和日常监管等工作,按照隐形眼镜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按照要求,从今年4月1日起,未取得该类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书,以及相应生产、经营资质证书的,不得生产和经营该类产品。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有关规定生产、经营该类产品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