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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记者 毛一竹)因不满地方政府部门借还贷款名义,向车主收取车辆通行费,广东珠海两名车主孙农、周润凡把广东省物价局和广东省交通厅告上法庭。该案23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两名车主要求法院判决,撤销珠海继续试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的行政行为。
原告在庭审中称,莲溪大桥、南门大桥等11个路、桥、隧道项目收费始于1994年,至2009年已经收费届满15年,尤其是南屏大桥项目,1986年建成投入使用,迄今为止已经收费超过26年了,现在却仍在继续收费,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另外,原告还指出,11个路、桥、隧道项目15年间收费45亿元,早已超过当年的贷款15亿多元,如果以还贷名义继续每年收取路桥通行费,“是明显的与民争利”。
被告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交通厅的诉讼代理人答辩称,广东省政府批准珠海市2012年继续试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是于法有据。庭审于当天下午5点多结束,案件尚在进一步审理当中,法院并未当庭宣判。
作者:毛一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