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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现场一片狼藉 清溪供图
本报讯4月23日凌晨2时30分许,清溪荔横村角岭村小组旧围一简陋民房内发生火灾。但直到凌晨3时25分,该镇消防大队才接到报警,消防大队迅速出动4台消防车、16名指战员赶往现场进行扑救,几分钟内将大火扑灭。经初步认定,事故造成一名9岁男孩死亡,火灾原因是由住户点蚊香不慎引燃衣服及床上用品所致。
失火瓦房为违规住人场所
记者事后在火灾现场看到,现场一片狼藉。该民房为土木砖瓦结构,十分简陋,共30多平方米,房间内堆满了租户平时捡回来的废品,这些废品已被烧得所剩无几,屋顶被烧破,房内还挂满了已经被燃烧过的衣服,地上满是燃烧过的拖鞋、废旧物等残留物品。门口的一口破鱼缸里,几条小鱼还在水里苟延残喘。
据参与现场扑救的消防官兵反映,该民房为单层瓦房,房内搭建有约6平方米的木阁楼,房内塞满了捡来的各种垃圾废品,租户一家5口人居住在这一个狭小的空间里,属于典型的“三合一”违规住人场所。
为抢救3万元钱延误报警
据调查,起火原因初步认定是由于住户点蚊香不慎引燃蚊香周边的衣服及床上用品。消防官兵介绍,发生火灾的时候是凌晨2时30分许,当时,男事主以为自己可以扑灭,因此并没有立即报警,也没有叫醒还在睡觉的其余4人迅速逃生,而是先四处寻找存放的靠捡废品挣来的3万多元钱。男事主抢救了钱财之后,却发现火灾已经蔓延开来,一家5口人已经处在危险之中,这才慌了起来。
当日凌晨3时20分,清溪消防大队才接到火警。等清溪消防大队官兵火速赶到时,着火面积已达15平方米。虽然经过消防官兵的奋力抢救,于几分钟后就将大火扑灭,但悲剧已经酿成,一名9岁男孩在火灾中死亡。
“小小的蚊香引发的火灾,本来可以很快扑灭,但是事主由于安全意识淡薄,没有及时报火警而延误了最佳灭火时间。”消防官兵惋惜地说。
■提醒
应增强群众逃生自救能力
当天下午3时,清溪召开火灾事故现场会,对火灾事故进行了通报和对事故造成的深刻教训进行了总结。
现场会上,清溪镇委副书记谭全河要求该镇安委会成员单位,深刻吸取“4·23”火灾事故教训,迅速在全镇范围内掀起新一轮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重点对“三小”场所、出租屋进行大排查大整治,严防类似事件的发生。此外,该镇还将着力加强对群众的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提高民众的安全意识,增强群众的逃生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