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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4月24日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普通护照(以下简称电子护照)将于近期在全国正式签发启用,市民原有的护照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
据悉,上海市所有出入境部门将在电子护照正式签发启用前一周内暂停受理护照申请,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市民如需了解相关情况,可以关注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官方微博及电子政务平台等信息发布。
出入境管理部门建议,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护照申请时间。如近期有出国计划的,可提前申请办理。电子护照签发初期,申请数量可能较多,市民应错峰申请。
另据出入境管理部门介绍,原来持有有效护照应当继续使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换发电子护照:
普通护照的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普通护照的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
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家要求的。